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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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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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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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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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放管理實施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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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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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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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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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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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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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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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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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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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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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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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非企業經濟組織在華設立常駐代表機構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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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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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含廣州市、沈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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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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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非融資租賃的租賃業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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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11號) 《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批復》(國函〔199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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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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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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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變更事項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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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11號) 《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批復》(國函〔199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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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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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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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不含涉及國際快遞業務的外商投資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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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11號) 《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批復》(國函〔199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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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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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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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銷企業產品說明重大變更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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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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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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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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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股份公司(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變更事項(不包括公司為上市進行的變更)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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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11號) 《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批復》(國函〔199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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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及省級以下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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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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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企業(專項規定的除外)不涉及批準證書記載變化的變更事項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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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11號) 《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批復》(國函〔199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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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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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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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批準設立的限額以下外商投資企業(專項規定的除外)的變更事項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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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11號) 《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批復》(國函〔199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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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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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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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企業(專項規定的除外)的非實質性變更事項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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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11號) 《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批復》(國函〔199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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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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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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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以上外商投資企業(專項規定的除外)不超過限額的增資事項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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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11號) 《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批復》(國函〔199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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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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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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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以下外商投資股份公司的設立及變更事項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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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11號) 《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批復》(國函〔199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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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副省級城市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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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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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以下外商投資城市規劃服務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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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11號) 《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批復》(國函〔199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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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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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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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以下外商投資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機構設立及變更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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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11號) 《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批復》(國函〔199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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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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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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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以下外商投資國際船舶運輸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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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11號) 《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批復》(國函〔199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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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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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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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以下外商投資國際船舶代理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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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11號) 《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批復》(國函〔199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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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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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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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以下外商投資光盤復制生產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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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11號) 《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批復》(國函〔199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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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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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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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以下外商投資認證培訓和認證咨詢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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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11號) 《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批復》(國函〔199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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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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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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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以下涉及國際快遞業務的外商投資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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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11號) 《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批復》(國函〔199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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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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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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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以下外商投資融資租賃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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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11號) 《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批復》(國函〔199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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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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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以下外商投資營業性演出經紀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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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11號) 《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批復》(國函〔199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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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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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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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以下外商投資保險經紀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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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11號) 《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批復》(國函〔199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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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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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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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以下外商獨資船務公司設立及變更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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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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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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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在商務部審核權限內的鼓勵類產業且不需要國家綜合平衡的外商投資企業(專項規定的除外)設立及變更事項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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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11號) 《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批復》(國函〔199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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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副省級城市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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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企業(專項規定的除外)的重大變更事項(國家發展改革委核準的限額以上增資事項和控股權向外方轉移的轉股事項除外)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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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11號) 《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批復》(國函〔199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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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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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境外分支機構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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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11號) 《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批復》(國函〔199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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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及省級以下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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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額在限額以下的外資并購事項審批(專項規定的外商投資企業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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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11號) 《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批復》(國函〔199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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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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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以下外商投資創業投資和創業投資管理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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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11號) 《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批復》(國函〔199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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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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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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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注冊資本1億美元及以下投資性公司的設立及變更事項(含原商務部批準設立的投資性公司后續變更事項)審批(單次增資超過1億美元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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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11號) 《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批復》(國函〔199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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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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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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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以下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設立及變更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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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11號) 《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批復》(國函〔199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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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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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以下外商投資拍賣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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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11號) 《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批復》(國函〔199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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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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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以下外商投資圖書、報紙、期刊分銷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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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11號) 《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批復》(國函〔199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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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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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以下中外合作音像制品批發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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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批復》(國函〔199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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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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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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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以下外商投資非油氣礦產勘查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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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11號) 《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批復》(國函〔199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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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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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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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以下外商投資非油氣采礦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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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11號) 《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批復》(國函〔199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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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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