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區煤炭消費總量與2012年持平
在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的10個指標中,除了產業結構調整優化這項指標,另一個值得關注的指標為煤炭管理與油品供應。
根據《實施細則》,該項指標包括“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煤炭洗選加工”、“散煤清潔化治理(僅限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國四與國五油品供應”四個子指標。
《實施細則》對第一個子指標做了細化。2014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東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和廣東省珠三角區域煤炭消費總量與2012年持平;2015、2016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東省煤炭消費總量與2012年相比實現負增長,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和廣東省珠三角區域煤炭消費總量與2012年持平;2017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東省分別完成1300萬噸、1000萬噸、4000萬噸、2000萬噸的煤炭壓減任務,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廣東省珠三角區域煤炭消費總量與2012年持平。
“根據大氣十條,要求珠三角與長三角地區煤炭消費總量實現負增長,而根據《實施細則》要求從2014年到2017年每年都要保持與2012年持平,也就是零增長,這說明要求進一步調高。”國際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高級顧問楊富強分析,其中江蘇省和上海市控制煤炭消費總量的任務最重。
《實施細則》還提出,嚴格按照《大氣十條》要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東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和廣東省珠三角區域新建項目禁止配套建設自備燃煤電站;耗煤項目要實行煤炭減量替代。除熱電聯產外,禁止審批新建燃煤發電項目;現有多臺燃煤機組裝機容量合計達到30萬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則建設為大容量燃煤機組。
此外,《實施細則》還對散煤清潔化治理這一子指標提出了具體的要求:相關地區制定散煤清潔化治理實施方案及年度實施計劃,確定潔凈煤利用目標與潔凈煤替代項目;按照年度計劃要求,推進散煤清潔化治理,到2016年,北京市民用潔凈煤使用量達到330萬噸/年,潔凈煤利用率達到100%;到2017年,天津市、河北省民用潔凈煤使用量分別達到270萬噸/年、1800萬噸/年,潔凈煤利用率達到90%以上。